《論孩子》
你的兒女,其實不是你的兒女。
他們是生命對于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。
他們借助你來到這世界,卻非因你而來,
他們在你身旁,卻并不屬于你。
你可以給予他們的是你的愛,卻不是你的想法,
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。
你可以庇護的是他們的身體,卻不是他們的靈魂,
因為他們的靈魂屬于明天,屬于你做夢也無法到達的明天,
你可以拼盡全力,變得像他們一樣,
卻不要讓他們變得和你一樣,
因為生命不會后退,也不在過去停留。
你是弓,兒女是從你那里射出的箭。
弓箭手望著未來之路上的箭靶,
他用盡力氣將你拉開,使他的箭射得又快又遠。
懷著快樂的心情,在弓箭手的手中彎曲吧,
因為他愛一路飛翔的箭,也愛無比穩定的弓。
《論婚姻》
你們一同出生,也將長相廝守。
當死神之翼驅散你們的生命時,
你們也應在一起。
即使在上帝的記憶中,你們也將始終相守,
但是請在你們彼此的世界中保留一些空間,
好讓空中的風在你們之間舞蹈。
彼此相愛,但不要讓愛成為束縛,
讓愛成為奔流于你們靈魂海岸間的大海。
注滿彼此的杯盞,但不要只從一只杯中啜飲。
要將自己的面包贈與對方,但不是享用同一塊。
兩人一起歡歌曼舞,同享歡愉,但仍要各自保持自我。
就像琴上的弦雖為同一旋律而震動,但琴與弦也是彼此分開的。
奉獻你們的心,但并不是要你們緊握住對方的心不放。
因為只有生命的手才能握緊你們的心。
應站在一起,但不要靠得太近,
因為廊柱分立,才能撐起廟宇。
橡樹和松柏也不能在彼此的陰影下生長。